辽宁辽河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4月,本所成立之初就确立了“以理念建所,以文化兴所,以品质修身,以品牌立命”的宗旨。成立以来发展迅速,律师所实行严格的统一化管理,讲究严谨的规范化操作,注重团队合作,融集体智慧进行案件的深入研讨,初步实现了专业化分工,提高了办案质量,以具有独特内涵的律师所文化,凝聚了诚信敬业、勤勉尽责的律师精英。

       现在本所拥有自主产权的律师楼,优秀的办公条件,执业律师达到二十八名(含实习)。辽宁辽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方皓,系辽宁大学法律硕士,高级律师。自2009年起一直担任盘锦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,连续三届当选辽宁省人大代表,现任盘锦市新联会会长,同时还担任辽宁省教育基金会监事长、盘锦市立法咨询专家、盘锦市国资委派驻国企的外部董事,被二十多家大型企业单位及行政机关聘为常年法律顾问。

       几年来辽宁辽河律师事务所立足以企业、行政机关为主要服务对象,覆盖诉讼和非诉讼领域,每年办案近千件。本所注重制定企业、机关法律风险防范体系,并将其融入企业和行政机关的日常管理中。除了常规的民事诉讼、刑事诉讼、行政诉讼及经济仲裁,本所还专长于合同修订审查、项目法律咨询论证、商务谈判、资信调查、方案策划、调查见证等非诉讼业务。

       在专注从事法律服务的同时,辽河律师事务所也注重参与法律援助、法治宣传等公益性行动。2013年开始,辽河律师事务所与盘锦市广播电台合作,常期固定参与“百姓与法”普法广播栏目的直播,向广大市民传播法律知识,提高法律意识,获得社会的广泛好评。

规范化管理,专业化分工

       辽河律所应用智能化办公管理软件,对案件全过程实行流程化操作监管,实现律所对每一个案件全过程监管,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感受到规范、诚信和专业。

       辽河律所通过对业务及市场的精细划分,根据每名律师的阅历和专长,确定研究方向和主攻领域,实现术业专攻、优势互补的专业化分工协作。

研讨案情

 

律所荣誉墙

 

— 律所荣誉 —

2014年、2016年连续两年荣获“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”
2012年、2019年荣获“盘锦市优秀律师事务所” 2011年王方皓律师被评为“辽宁省优秀律师”和“盘锦市优秀律师”2019年李明律师荣获“辽宁省优秀律师”田丽颖律师荣获“2019年度公益模范律师”王方皓律师被评为“辽宁省优秀仲裁员”李明律师被授予“2019年度优秀青年律师”王方皓律师荣获民革盘锦市委2017年度“社会服务先进个人”称号王方皓律师获得“统战工作先进个人”称号  王方皓律师被评为“2011-2015年”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2019年田丽颖律师获得“盘锦市公益模范律师”2019年彭雪律师荣获“盘锦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”2021年2月李明律师领取2018-2019年的话辽宁省优秀律师荣誉2021年6月18日,李明、李想律师荣获盘锦市新联会优秀会员2021年王方皓律师荣获“盘锦好人”荣誉称号
王方皓律师攥写《辽宁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及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》在首届中国(辽宁)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论坛上荣获一等奖。王方皓律师攥写的《关于在办理继承权公证中施行便民规定的提案》被评为2016年度优秀提案一等奖。王方皓攥写的《辽宁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“辽宁法治论坛”二等奖》。王方皓荣获第二届中国(辽宁)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论坛论文“三等奖”

 

辽河律师2019年获得多项荣誉


做好品牌建设,传播法治文化

      自2018年以来,律所每年刊发案例精解与学术年刊,期刊中收纳辽河律师攥写的多篇论文,及经典案例,是我市第一个以年刊连载方式普及法律、释案说法、探究学术、记载典型判例的律所。

 

辽河律所精美年刊

把握时代大势,发挥律师职能


省法院副院长及市中院院长走访辽河律所

 

发挥律师专长,破解信访难题

      辽河律所始终如一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法律援助,致力于服务社会,公众普法。曾为多名困难群众免费代理案件,不但没有收取分毫代理费,还垫付部分诉讼费。十年成立以来,律所免费接待法律咨询约5万余人次,为社会各界公益普法200余次,点滴日常铸就律所美誉。

捐资助学,热心回馈社会

      自2017年以来,辽河律所每年公益资助品学兼优级的困难学生16名。我们不只在物质上提供资助,更注重精神关爱与引导,密切关注学生成长,为困难法学毕业生提供实习场所。其中9名学生2019年顺利考上辽宁省重点中学---盘锦市高级中学。律所持续参与捐资助学活动,捐资超过10万元。

辽河律师资助贫困学生

众志成城,共抗疫情

       2020年初,新冠疫情席卷全国,辽河律师从不同渠道获知疫情信息后,捐款共计13600元。在此疫情严峻期间,律所十二名骨干律师自2月1日起每周六、周日坐客广播电台,为市民普及疫情相关法律常识。同时,多名律师还参加了市律师协会组织的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团,利用微信朋友圈、网络和电话为市民解答相关问题。


疫情期间辽河律师走进直播间为市民普及法律知识

心系孤寡老人,情暖敬老院

辽河律师走访养老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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