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辽河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4月,本所成立之初就确立了“以理念建所,以文化兴所,以品质修身,以品牌立命”的宗旨。成立以来发展迅速,律师所实行严格的统一化管理,讲究严谨的规范化操作,注重团队合作,融集体智慧进行案件的深入研讨,初步实现了专业化分工,提高了办案质量,以具有独特内涵的律师所文化,凝聚了诚信敬业、勤勉尽责的律师精英。
现在本所拥有自主产权的律师楼,优秀的办公条件,执业律师达到二十八名(含实习)。辽宁辽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方皓,系辽宁大学法律硕士,高级律师。自2009年起一直担任盘锦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,连续三届当选辽宁省人大代表,现任盘锦市新联会会长,同时还担任辽宁省教育基金会监事长、盘锦市立法咨询专家、盘锦市国资委派驻国企的外部董事,被二十多家大型企业单位及行政机关聘为常年法律顾问。
几年来辽宁辽河律师事务所立足以企业、行政机关为主要服务对象,覆盖诉讼和非诉讼领域,每年办案近千件。本所注重制定企业、机关法律风险防范体系,并将其融入企业和行政机关的日常管理中。除了常规的民事诉讼、刑事诉讼、行政诉讼及经济仲裁,本所还专长于合同修订审查、项目法律咨询论证、商务谈判、资信调查、方案策划、调查见证等非诉讼业务。